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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安徽水利再出发
发布人:安徽瑾天 信息来源:安徽省水利厅 发布日期:2021/2/8 17:04:51
2021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的开局之年。全省水利系统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指示精神,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和水利部决策部署,全力推进安徽水利高质量发展,全面开启新阶段安徽水利现代化建设新征程,确保“十四五”开好局,以优异成绩庆祝建党100周年。
着力加快重大水利基础设施建设
加快推进项目前期工作。按照“推进一批、谋划一批、储备一批”的方式,形成远近结合、梯次接续的前期工作推进格局。抓紧完成全省水利发展“十四五”规划、全省水利基础设施空间布局规划、淮河以北地区水资源优化配置工程规划等,启动编制安徽水网规划和安徽省水生态修复与治理规划。开展长江、淮河、新安江流域规划修编工作,逐步推进主要支流规划编制和修编。各市县要同步完成地方水利发展“十四五”规划编制,启动市、县级水网规划编制工作,继续推进城市防洪规划及境内重要河湖规划编制和修编,配合做好省级有关规划编制工作。要抓紧完成淮河流域重要行蓄洪区建设、华阳河蓄滞洪区建设前期工作,确保年内开工建设。加快推进长江铜陵河段综合治理、长江芜湖河段治理、包浍河治理等重大水利工程前期工作,力争年内开工建设。持续推进引江济淮二期、淮河干流峡山口至涡河口段行洪区调整和建设、长江池州段河道治理等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查报批。加快长江堤防防洪能力提升、巢湖流域防洪综合治理、三江流域综合治理等后续重大水利工程谋划论证,有力有序推进前期工作。
加快重点水利工程建设。在确保工程建设质量的前提下,全力加快重点水利工程建设进度,确保如期完成年度建设目标任务。全面加快实施引江济淮、港口湾水库灌区、马鞍山长江河段二期整治、牛岭水库、怀洪新河水系洼地治理、淮干正峡段、淮干王临段、洪汝河治理、驷马山滁河四级站干渠等重大水利工程建设,推进淮干蚌浮段、月潭水库、江巷水库、巢湖环湖防洪治理等4项工程扫尾验收,加快完成淮干一般堤防加固和下浒山水库等工程竣工验收。同时,持续推进水利薄弱环节建设性治理建设进度,开工建设大沙河、滁河、水阳江等主要支流治理工程,新开工7座重点易涝区排涝泵站、80个中小河流治理、7座新建小型水库、172座小型水库除险加固项目。
着力夯实乡村振兴水利基础
着力提高农村供水保障水平。推进实施《安徽省农村供水保障规划(2020~2025年)》,以城乡供水一体化为方向,以区域规模化供水为主体,以小型集中供水工程为补充,加快推进年度农村供水保障工程建设。进一步落实农村饮水安全管理“三个责任”、“三项制度”,做好农村集中供水工程水费收缴。推进安徽省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管理系统建设,制定《安徽省农村供水工程运行管理指南》,建立完善农村供水工程长效管理机制。
加快推进灌区节水配套改造。启动实施淠史杭等大型灌区“十四五”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推进42处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建设,确保按时完成年度建设目标任务。加快推进淠史杭、茨淮新河等数字灌区建设,结合灌区年度工程改造项目,加快组织实施。研究制定大中型灌区标准化规范化管理办法,加快提升大中型灌区运行管理水平。
巩固拓展水利脱贫攻坚成果。落实“四个不摘”要求,分类优化调整相关政策措施,保持过渡期内水利帮扶政策总体稳定,实现平稳过渡。重点支持革命老区、定点帮扶地区水利改革发展,接续改善脱贫地区生产生活条件,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着力防范化解水旱灾害风险
扎实做好水旱灾害防御准备。抓紧修复水毁水利工程,汛前全面完成堵口复堤和水毁水利工程修复任务,恢复水利工程防洪能力。认真总结2020年汛期出现的问题,举一反三采取相应措施。省、市、县水利部门和水管单位要及早组织开展汛前检查,全面排查河道、堤防、水库等水利工程以及山洪灾害防御等监测预警设施存在的问题,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对因工程建设造成河道堤防、水库“开口子”工程要及时复堤复坝,落实度汛措施,汛前具备安全度汛条件。突出抓好河湖水库防汛特征水位复核和调整工作。全面梳理修订完善各类方案预案,进一步补充完善各级水利应急抢险专家库,有针对性开展培训演练。
全力应对可能出现的水旱灾害。密切关注天气变化,动态监视雨水情、旱情,适时会商研判,牢牢把握防御形势,提前研究落实应对措施。做好监测预报预警,高度重视山洪灾害和水库泄洪可能带来的风险,及早准确发布预警信息,为防灾减灾争取时间、赢得主动。坚持水灾旱灾防御两手抓,严格执行经批准的水工程调度运用办法,合理控制江河湖库水位,以系统思维统筹精准调度,发挥好水利工程基础性作用。加强抢险技术培训和抢险方案研究,根据防汛抗洪抢险需要,做好技术保障工作。
全面提升水旱灾害防御能力。围绕监测预警、指挥调度、抢险技术支撑,坚持问题导向,以解决短板和弱项为突破口,全力提升与现代化进程相适应的水旱灾害防御能力。结合近年防汛实践需要,通过新建或改造升级监测站点、完善小型水库雨水情自动测报系统、拓展山洪影响调查评价及开展山丘区无堤防河流特征水位研究等,进一步提升监测预警能力。逐步开展重点防洪抗旱区域工程联合调度系统建设,研究构建预报调度一体化系统,加强工程科学调度。通过抢险专家队伍能力建设、开展险情模拟分析系统建设,加强防汛抗洪技术支撑。以水旱灾害风险普查为契机,进一步摸清全省水旱灾害风险隐患底数,查明重点区域防灾减灾能力,客观认识防范化解水旱灾害风险水平,为水旱灾害防御发展提供基础支撑信息。
着力强化水资源保护水生态修复
强化水资源管理。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合理确定“十四五”各市用水总量控制指标,并分解落实到县。加快推进江河流域水量分配,指导各市开展跨县河流水系水量分配,力争实现全省跨行政区域水量分配全覆盖。加强重点河湖生态流量管控,实施淠河、杭埠河等15条重点河湖生态流量保障方案,逐步启动市级重点河湖生态水量保障工作。加强市、县的用水监管,完成淮河流域取用水管理专项整治行动问题整改。加强地下水超采区治理与保护,完善地下水超采区监测站网,推进淮北地区地下水水源置换,有效实施地下水压采。
全面深化节水行动。坚持节水优先,严格用水管理,推进规划和建设项目节水评价。持续落实《国家节水行动安徽省实施方案》,完成12个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县建设任务,建设40家省级节水型企业、14所省级节水型高校、5片节水型灌区、4处节水教育基地,启动4家节水型园区建设,示范带动全社会节水。
抓好水土保持工作。治理水土流失面积530平方公里,建设生态清洁小流域10条、面积50平方公里。严格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制定出台我省水土保持区域评估细则和区域水土保持方案编制技术要点。开展水土流失监测,完成全省11万平方公里省级监测区域动态监测和评价工作。做好水土保持规划考评工作。
着力加大河湖管理保护力度
强化河湖空间管控。深入推进河湖“清四乱”常态化规范化,建立完善“四乱”问题台账,实行清单管理、销号管理。巩固拓展长江干流岸线利用项目清理整治成效,严格落实岸线保护与利用规划,强化岸线分区管控要求,推动岸线保护和节约集约利用。严格规范审查审批涉河建设项目,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严防新出现未批先建、批建不符等问题。
强化河道采砂监管。进一步压实属地管理和部门管理责任,严格落实日常巡查制度,对重点河段、敏感水域加密巡查频次,组织开展专项行动,严厉打击非法采砂行为。深入开展打击长江非法采砂集中整治行动,保持对长江非法采砂高压严打态势。加强源头治理,全面取缔河湖“三无”采砂船只。
强化河湖管护基础。完善河湖管理范围划定成果,推进规模以下河流划界成果上图工作,形成矢量数据,实现省市县三级共享。加快编制主要河湖岸线保护与利用规划,科学划定岸线保护区、保留区、控制利用区、开发利用区,明确各岸线功能区的管控要求,为加强河湖空间管控提供科学依据。
着力加强水利工程建设和管理
加强工程运行监管。进一步规范水库、水闸、堤防等水利工程日常运行管理,深入开展水利工程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常态化开展水库水闸安全鉴定和堤防安全评价,完成白莲崖等750座水库安全鉴定和154座小型水库降等报废。严格落实水库大坝安全责任制,适时对安全责任人履职情况进行抽查。完成大别山水库群水库汛限水位分期控制研究。强化小型水库运行监管,完成小型水库建档立卡任务,完善小型水库水雨情测报设施。在省管大型水库、大中型水闸、三级及以上堤防工程实行标准化管理,并逐步向全省大中型工程推广,推进水利工程运行管理标准化和现代化。
加强水利建设监管。加大对水利建设市场主体动态监管,进一步营造守信激励、失信惩戒、奖优罚劣的市场氛围。强化招投标行为监管,严厉打击围标、串标、非法转包分包等行为,积极应用全省水利工程电子招标平台,推广电子评标和远程异地评标。以设计质量、实体质量为重点,不断加大水利稽察工作力度,加强水利稽察成果运用。
加强质量安全监管。加强引江济淮等重点工程日常质量安全监督检查,组织开展重点水利工程质量监督抽检和安全巡查,完成10个在建重点项目质量专项检查,实现重大水利工程建设重点环节监管全覆盖,狠抓质量安全问题整改,确保工程质量安全平稳可控。持续开展水利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推进水利工程建设、运行管理等重点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治理。
着力深化水利体制机制改革
强化河湖长制。强化河长湖长履职尽责,进一步健全河长湖长述职考核机制,完善河长制工作体系,深入推进河长湖长“有名”“有实”“有能”。全面落实省河长令,深入推进“清江清河清湖”专项行动,打好河湖保护攻坚战,着力清理整治河湖乱占、乱建、乱堆、乱采、乱排、乱捕等危害河湖健康生命的突出问题。推动幸福河湖建设,制定建设标准,开展试点示范,建设100条省级示范河湖。强化跨行政区域河湖保护,加快建立跨界重点河湖的联合河湖长制。全面启动设立县级及以上河湖长的河湖健康评价,逐步建立河湖健康档案,推动新一轮“一河(湖)一策”方案编制工作。继续推广“河(湖)长+”模式,充分发挥生态检察官、河湖警长作用,引导鼓励社会力量参与河湖管理。
积极推进厅直事业单位改革。服务新发展阶段水利高质量发展的需要,科学谋划、积极推进厅直事业单位改革,优化机构设置,完善职能配置,构建职能清晰、运行高效、支撑有力的厅直事业单位,更好地服务、支撑、保障安徽水利高质量发展。
深化水利管理体制改革。总结推广第一批全国小型水库管理体制改革样板县创建经验,指导17个列入示范县创建名录的县(市、区),推进小水库管护体制改革工作。深化水利“放管服”改革,强化“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不断提升政务服务水平。总结六安市和新安江水权试点经验,完善新安江水权确权登记及水权交易转让制度。
着力提升水利行业治理能力
加强水法治建设。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启动实施水行政执法能力提升三年计划。健全完善水利政策研究体系,提升水利政策研究能力和水平。启动全省水利“八五”普法,扎实开展《长江保护法》宣传贯彻工作。巩固提升水利行业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果,持续加强水利行业重点领域监管。
强化水利科技创新。针对水利发展、河湖治理、水旱灾害防御、水利工程施工、水利工程运行、水利工程调度中的重点、难点技术问题,开展水利科研。实行“揭榜挂帅”,选择优秀团队,吸引高层次人才开展技术攻关,在政策上、经费上给予重点支持。大力推进科技成果推广运用。鼓励科技人员深入水利建设、管理一线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直接服务水利高质量发展,把论文写在大地上。
加快水利信息化建设。深入实施《安徽省水利网信水平提升实施方案(2019-2021年)》,扩大信息资源整合共享范围,推进5G+智慧水利应用,加快信息监测监视监控基础设施改造,提升水利网络安全防护水平。实施数字灌区、河道管理、水利监督等信息系统建设,加快水利信息化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以水利信息化推动水利现代化。
加强水利人才队伍建设。谋划实施“十四五”水利人才重点工程,完善人才引进、培养、使用、评价和激励等机制,做好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和基层人才引进培养工作。加大干部职工教育培训力度,举办全省市县水利局长、中青年干部和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等培训班,努力培养符合新时代水利改革发展需要的专业化人才队伍。
加强水利资金监管。强化厅直单位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监督。认真贯彻财政政策,严格执行财会制度。加强会计检查,加大财会人员业务培训,提升业务能力,规范财务管理。开展全厅财务制度专项建设活动,夯实财务监管基础,推动水利资金监管水平再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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